为改善辖区公路路域环境,保障公路安全畅通,确保福安市“四好农村路”复查工作顺利进行,近期,福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秉承文明执法、规范执法的态度,开展辖区公路非公路标志标牌和路域环境集中清理行动。
福穆线穆云段地处城乡结合部,许多商家利用公路优势,擅自设置固定式、移动式等非标广告。公路两侧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,不仅易干扰驾驶员行车视线,危及行车安全,还严重影响公路的整洁美观。执法人员先逐一与沿线违法广告牌业主取得联系,采取发送宣传单和法律文本的形式对当事人开展普法宣传劝导,通过现场耐心解读公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让当事人意识到私设非标的危害性,主动配合清理广告牌18面。对于逾期未主动拆除的广告牌,福安市交通执法大队再次进行强制拆除,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,肃清路域环境,有效保障公路通行的安全畅通。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6辆,执法人员30人,共清理非法设置的标志标牌160余块,清理路边堆积物130处900多平方米,目前集中治理行动仍在持续进行中。
交通执法部门也在此提醒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,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。” 否则,将根据《公路法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,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,可以处2万以下的罚款;逾期不拆除的,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,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。请广大群众合法合规利用公路资源,共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。
【来源:宁德市人民政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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