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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车安全一直牵动着万千家庭的心。11月20日,港口街镇实验幼儿园就因未取得校车标牌,提供校车服务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,校车驾驶员宋某某因驾驶校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扣6分,罚500元的处罚。
11月18日下午,大队四中队民警周争臻带队在辖区白华乡道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,对过往校车等重点车辆进行一一排查。16点15分左右,宋某某驾驶一辆校车行经该路段,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。经查,该车属于港口街镇实验幼儿园,核载19人,实载20人,存在驾驶校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。经民警进一步核查,发现该车校车标牌已过期,属于未取得校车标牌,提供校车服务交通违法行为。安排好学生后,执勤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,责令相关违法行为人到中队作进一步处理。
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港口街镇实验幼儿园未取得校车标牌,提供校车服务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0元,校车驾驶员宋某某因驾驶校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扣6分,罚500元的处罚。11月20日,相关违法行为人按照规定来到中队办理相关手续。
(王强 于慧鹃 记者 刘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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